综合新闻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我院学科前沿青年论坛讲座“从法律术语演变为原因介词的‘坐’:兼谈介词‘坐’使用成熟的时代”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2-11-20     浏览量:   分享到:

   (通讯员:陈立晨)11月18日晚,我院学科前沿青年论坛第一季第三讲“从法律术语演变为原因介词的‘坐’:兼谈介词‘坐’使用成熟的时代”于云端顺利开讲。讲座由我院乔全生教授主持,周广干副教授主讲。

   讲座伊始,周老师针对《古代法律术语“坐”词义演变疏证》(《中国语文》2019年第6期)一文中法律术语“坐”的故训以及“坐”的词义演变进行了简单介绍。周老师先是重新解读了《睡虎地秦简》及《史记》《汉书》等文献中法律术语“坐”的用例,指出“坐”字句并非受事主语句,认为“NP+坐+之”以正常主谓结构解读是通顺连贯的。接着,通过穷尽分析《史记》《汉书》等文献中法律术语“坐”的使用情况,认为“坐”很少用于“受事主语+坐+(以)罪状/罪名”的句式中,而是经常处在“(因)犯……罪+判决”的语境中,由于逐步吸收了该语境包含的“因为”义,进而产生了介词用法。之后周老师就《疏证》一文关于《管子》《庄子》两处用例的疏解进行了勘正,指出了该文的疏误之处。通过前文的分析,周老师提出原因介词“坐”早在战国末期已有用例,秦汉时期常用,最迟到东汉已经发展成熟。魏晋以后“坐”成为一个存古词,保留在书面语较高的文献中。

   讲座结束后,乔全生教授对周老师的讲座进行了点评,乔老师指出周老师有敏锐的发现问题的眼光,对《疏证》一文从逻辑角度及文献用例解读角度进行了商榷和补正,综合运用多种材料,表现出扎实的古代文献功底,观点鲜明,非常值得大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