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肇端于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国文科。八十余年,学院杏林春满,学术薪火相传,历代学人在不同学科领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铸就了“扬葩振藻,绣虎雕龙”的学院精神。2017年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入选首轮“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文学院党委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创建单位。2021年“中国语言文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2022年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2023年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再上新台阶。2024年“软科”学科排名第9,进入前5%。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专业:0401教育学(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101文艺学、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3汉语言文字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Z4民间文学与文化)。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0451教育(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三)具体招生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专业为准;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实际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由学院统筹安排。
(四)我院0501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接收考生报考直博生。
三、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学术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应为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应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
6.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7.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8.未尽事项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通知为准:http://yz.snnu.edu.cn/info/1009/8261.htm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于2026年9月18日10:00前在线填写并提交【WPS表单】“2027年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推免信息登记表”(https://f.wps.cn/g/SB1FuH5T/,或扫描学院公告所附二维码填写)。表单每人只可填写一次,请提前准备、认真填写。

2.材料清单
凡符合申请条件、有意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者,须通过上述表单上传以下电子材料,作为材料审核依据: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
(3)目前所有学期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4)成绩排名证明(主管部门盖章);
(5)外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
(6)发表科研成果证明(如科研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或与学业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校级及以上等级);
(8)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说明:①上传的所有材料格式要求为PDF版本;②凡超过截止时间的申请信息,学院不予审核;③表单每人只可填写一次,请提前准备,认真阅读并填写。④学院可根据材料审核需要,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其他材料,申请人应予配合。
3.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
(2)材料审核实行合格性筛选与评价。审核合格者择优遴选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面试采取审核申请材料与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批次开展,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
(6)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流程等)在文学院官网及咨询通知QQ群发布,请考生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
4.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测算办法:以面试百分制成绩作为考生最终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2)凡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五、奖助政策
我校设置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见http://yz.snnu.edu.cn/jzxj/jzxj.htm 。
奖助学金及住宿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六、监督管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提请申诉。申诉人须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处理结果告知后7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诉电话:029-85310176;申诉邮箱:snnuwyb@163.com。
七、其他事项
1.我院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专业,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陕西师范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http://yz.snnu.edu.cn/info/1009/8261.htm)为准。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3.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176
咨询、通知QQ群:1124155027(请将昵称改为拟报专业+姓名,务必及时关注群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