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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2016级超期研究生肄业名单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量:   分享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21]7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予以肄业,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6月10日至6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通知。


文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