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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本科生党支部人员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量:   分享到:

各本科生党支部:

  你们关于《调整党支部书记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经2021年10月26日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各本科生党支部人员调整的结果,批复如下: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书记由王鑫同志担任,副书记由杨颖同志担任。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书记由刘清华同志担任,副书记由姚丹阳同志担任。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书记由马小玉同志担任,副书记由陈杉同志担任。

  本科生第四党支部书记由闫亦凡同志担任,副书记由赵雯同志担任。

  本科生第五党支部书记由郝丽姣同志担任,副书记由谢方琦同志担任。

  特此批复。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