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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量:   分享到:

各位老师好:

根据学校网络信息中心通知,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的通知》(陕教信办〔2020〕7号)要求,全面加强我校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学校将开展专项自查工作,我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以下自查工作:

一、应用系统及网站

科研项目中包含应用系统及网站(不在学校站群系统中且未做等级保护)的各位老师,请联系相关公司售后运维人员,排查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漏洞修复、补丁安装情况,排查服务器账号、访问日志及安全日志,确保无异常登录,在日常使用中杜绝使用弱口令、默认口令、通用口令等,并定期更换口令。

二、电脑终端

请排查个人电脑是否安装杀毒软件,是否定期更新病毒库并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未安装的老师可以自行下载或联系学院网络与实验中心相关人员安装。

三、电子邮件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禁止使用网易、QQ等互联网免费邮箱传输、存储工作信息,若存在此情况,应立即清理数据和注销账号,使用本校邮箱处理工作信息,并注意检查邮箱密码复杂性,定期修改密码,确保其安全使用。

四、个人电子信息

请排查在互联网发布个人信息时,是否进行脱敏处理,不能把完整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发布出来,明确个人信息防护责任和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请各位老师认真排查以上情况并于11月12日前填写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完成情况表》(点击链接或扫二维码均可填写),如在自查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学院网络与实验中心。(联系人:韩夏、王耀庭,联系电话:85310022)。


文学院网络与实验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填写入口: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