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高校学生组织改革,扎实推进学院团学骨干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团学工作根基,提升服务师生工作质效。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 号)、《陕西师范大学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陕师党发〔2024〕8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团学工作实际,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工作原则,经我院团委研究,并报请学院批准,现面向文学院全体研究生公开选聘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含港澳台)研究生,且 2026—2027 学年无长期校外交流计划。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端正,坚决拥护 “两个确立”,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备浓厚的家国情怀与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3. 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学业成绩良好,年级排名原则上位列前 30%,无课程不及格、学术不端等不良情况。
4. 熟悉团学工作业务。原则上具备校级、院级团学组织骨干任职经历或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熟练掌握团学日常工作流程,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沟通协调及组织管理能力。
5. 模范作用突出,群众基础扎实。能够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及时反映学生诉求,积极发挥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良好口碑与示范引领作用。
6. 候选人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须严格符合《陕西师范大学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二、岗位设置
(一)团委
组织部负责人1名
实践科创部负责人1名
(二)研究生会
主席团候选人3名
办公室负责人1名
新闻部负责人1名
体育部负责人1名
文艺部负责人1名
心理部负责人1名
(三)宿舍管理委员会
主任1名
(四)“薪火”党建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
主要负责人2名
三、选聘安排
(一)团支部推荐
各专业团支部严格对照选聘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原则,认真筛选并报送优秀候选人。请各支部于2026年5月30日17:00前,完成人选汇总及材料报送工作。候选人报名材料(含附件 1、附件 2)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wxyxgz@snnu.edu.cn。
材料命名规范:个人报名表、汇总表统一命名为 “姓名 + 学号 + 原文件名”(示例:张三 + 20251234 + 文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推荐表(研究生));支部报送压缩包统一命名为 “文学院研究生第 x 团支部 + 文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二)资格审查
学院相关单位组建专项审核小组,对照选聘条件,对候选人的学籍信息、学业情况、奖惩记录、任职经历等材料进行逐项核查,严格把关资质,确定进入公开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三)公开考核
学院采取现场答辩、综合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认识、工作思路、责任担当及综合能力素质。现场答辩采用个人自我陈述与评委提问作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为 6 月 1 日 14:30,具体地点、流程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如需使用 PPT 辅助展示,请将 PPT 发送至指定邮箱:2586356387@qq.com。
(四)公示及考察
学院团委讨论酝酿拟聘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公示并展开考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内,学院从政治立场、工作作风、履职能力、日常表现等维度对拟聘人员进行全方位跟踪考察。考察期满,根据候选人现实表现确定最终任职岗位。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度调整。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会
“薪火” 党建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文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推荐表(研究生)
附件2:文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