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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优秀青年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浏览量:   分享到:

根据《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文学院选聘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学院三全育人工作,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2020年学院将继续选聘优秀青年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原则性强,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3.了解学生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教育管理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擅于与学生沟通交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工作职责

班主任主要职责是强化学生思想教育、价值引导和学习指导,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答疑解惑和“第二课堂”指导,以“四个一”(即班主任指导一个社团,主抓一份刊物或学生自媒体,辅导一项学生竞赛类活动,推出一批学生原创文学作品或调研报告、学术论文)为工作抓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政治立场,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习惯,形成优良学风,掌握科学的学习研究方法,提高科研意识、实践能力和文学创作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选聘范围

学院45岁及其以下青年教师均可报名,任期为1年。

四、选聘程序

1.11月18日至20日,符合《方案》中选聘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文汇楼A段114),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wxyxgz@snnu.edu.cn。

2.11月23日至25日,学院对班主任做具体班级分配。

五、注意事项

1.2020年选聘班主任重点倾向非师范专业班级,工作要求突出“四个一”抓手和学生升学、就业创业指导,力争取得实效。

2.学院将加强班主任工作督导检查,杜绝“只交记录,没有实绩”现象。任期结束时,将进行班主任述职考核。

3.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自行中止班主任工作,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个别特殊情况不适宜继续担任班主任的,由本人向学院领导小组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更换。

 

附件:

1.《文学院选聘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

2.《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本科生班主任报名表》

 

 

   文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18日